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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宁市落实落细医疗救助政策 让群众有了新“医”靠

发文日期: 2021-06-14
为了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围绕“基本医疗有保障”目标,心系重点群体,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,聚焦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机制,落实落细医疗救助政策,降低困难群众就医负担,有效减少了“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”现象的发生。

为了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围绕“基本医疗有保障”目标,心系重点群体,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,聚焦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机制,落实落细医疗救助政策,降低困难群众就医负担,有效减少了“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”现象的发生。

6月11日上午,在伊宁市巴彦岱镇新村村民张安田家,他和村干部核对了最近一次住院的费用。

2019年年底,张安田被查出患有重病。从那以后,他每个月都要去医院治疗,2年时间共花费了十几万元治病,除去医保报销外,他还享受了12000多元的大病医疗救助,个人只花了2万多元。张安田说,要是没有国家的这些好政策,他家早就一贫如洗了。

今年以来,伊宁市对“低收入”、“因病致贫”等救助对象由“被动等待办理”转为“主动靠前服务”,通过自治区、自治州动态数据信息推送,为主动靠前服务提供保障,同时对“三重保障”后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较重人员,通过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。

在医疗救助工作中,伊宁市将城乡低保、特困供养人员列为医疗救助重点对象,按照规范分类管理、增强救助实效的原则,实行了属地管理,采取医前、医中、医后三种救助方式,对自治区、自治州推送的五类人员数据及时核查,对“监测户”和“边缘易致贫户”直接给予救助,对低收入、高额费用等人员信息推送至乡镇、村(社区),按照“本人申请、乡镇审核、公告公示”流程及时给予医后救助。

目前,伊宁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免收建档立卡人员、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押金,严格落实“先诊疗后付费”、“一单制”直接结算等政策,减少救助跑腿垫资,同时实现了医疗救助资金全流程系统管理,并主动会同卫健委、发改委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稽核,确保救助资金安全。

截至5月底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参保缴费补贴413.53万元全部落实到位。同时,通过上级数据推送、基层单位上报、教育民政部门协同等方式,实施医疗救助6514人次,共计669.3万元。

“我们将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托底作用,及时、精准实施救助,减少患者的就医负担,防止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,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。”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田燕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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